集团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社部和全国博管委、省博管委有关精神,按照《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考核办法(试行)》(豫交集团人〔2012〕5号)文件要求,针对奖惩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
1.对联系集团技术、经营、管理实际紧密,科研成果推广前景好,转化程度高的研究课题,经评估,企业分站可向集团申请课题配套经费。配套经费原则上不超过课题预算经费的20%(从集团博士后管理费中列支)。
2.科研课题成果对企业产生重大效益,显著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可由设站企业提出申请,经集团审定,给予博士后科研团队表彰奖励,奖励金额根据实际创造价值协商确定。
3.年度考评为优秀等次的企业分站,由集团给予表彰,并向省人社厅推荐为优秀设站单位。
4.年度考评为良好以上等次的企业分站,由所在企业推荐1名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和1名优秀博士后管理人员,经集团择优审定给予表彰,并建议所在企业分别奖励5000元(从企业分站博士后管理费中列支)。
二、惩戒
1.年度考评成绩不合格的企业分站,进行整改,整改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整改期满,经考评仍不合格的企业分站,报省人社厅撤销设站资格。
3.被撤销设站资格的企业,博士后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自动撤销,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设站。
附件:1.集团企业分站课题配套资金申请表
2.集团企业分站优秀博士后及管理人员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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