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纪委对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要求

    

2012年国庆、中秋“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防止“节日病”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发生,积极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集团纪委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就“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廉洁过节氛围。《通知》指出,“双节”期间是各种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是广大职工群众关注的敏感时段也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经受考验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抓好“双节”期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采取早打招呼、及时提醒等措施,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杜绝节日期间各种不廉洁现象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过节氛围。

二是要严肃工作纪律,切实遵守廉洁自律规定。《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明纪律,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切实担负起本单位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通知》明确提出严禁公车私用等“八个严禁”要求。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通知》要求集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

《通知》还公布了河南省纪委设立的“河南省581廉政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