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对所属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招标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为进一步推进民主决策,规范招标采购等行为,6月25日至7月9日,集团对所属单位2013年以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招标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是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集团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集团成立了两个检查组,分别由纪检、党群、工程等部门人员组成,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商杞分公司、工程局集团物资公司、公路港集团濮阳项目、高速房地产商丘项目、实业公司等六个单位2013年以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招标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普遍比较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基本做到了逐项目检查,逐情况核实,不留死角;抽检的单位也都制定了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招标采购制度。但在制度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些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彻底、不严谨,存在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情况,个别三级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存在照抄照搬上级制度等现象;有些单位招标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存在招标采购方式不符合规定要求、招标采购相关资料不齐全或不规范等问题。
检查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检单位进行了反馈,要求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整改,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集团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