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可望延长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第十七次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研讨会上,交通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吴春耕提出,目前交通部正在着力推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将建立更加完善的收费公路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调整机制。据了解,修订完成后,可能会允许到期的高速公路按“低费率、长年限”和“以路养路”的原则继续收费。
    在此次会议上,吴春耕表示,“十二五”期间,高速公路行业将面临五大问题,一是养护管理任务更加艰巨,将迎来公路养护高峰期;二是建养资金供需矛盾突出,资金年均缺口2380亿元;三是安全应急保障压力凸显,日承运超1亿人的同时灾害频发;四是管理服务水平亟待提高,堵车严重,信息服务需求升级;五是节约与环保的要求更高,急需转变养护作业方式。其中前两个问题是行业体制上的缺陷带来的问题,也只能通过两个方法来解决:一是放松费率管制提升行业盈利性;二是提升行业成长空间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这也是为什么政府先在2009年开始放松收费标准管制,现在又开始讨论延长收费期限的主要原因。
    根据现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分别最长不得超过20年和30年)。(11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