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公司洛阳路政大队实行路政巡查“八必停”措施

迈着奋进步伐,迎着风口浪尖,集团上下沉着应对错综复杂的市场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跨过了一个极不平凡的五年,在广袤的中原大地上唱响了改革发展的时代强音。

五载发展,硕果累累。截至2016年底,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16.6亿元,资产总额1667.8亿元,净资产495.1亿元,经营效益创历史新高。主体信用由AA+提升至最高级AAA。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河南省百强企业,连续两年获“河南省与央企合作优秀单位”。

 近日,高发公司所属连霍高速洛阳路政大队在路政巡查过程中实行“八必停”措施,进一步加强路政规范化建设,提高路政工作效率,更好地维护路产路权,优化道路通行环境。路政巡查“八必停”,即遇到事故必停、发现违章建筑必停、遇到养护作业区必停、遇到涉路施工必停、发现违章放牧必停、发现行人上高速必停、发现故障车辆必停、发现障碍物必停。(高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