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集团实施《经营活动分析》制度

迈着奋进步伐,迎着风口浪尖,集团上下沉着应对错综复杂的市场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跨过了一个极不平凡的五年,在广袤的中原大地上唱响了改革发展的时代强音。

五载发展,硕果累累。截至2016年底,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16.6亿元,资产总额1667.8亿元,净资产495.1亿元,经营效益创历史新高。主体信用由AA+提升至最高级AAA。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河南省百强企业,连续两年获“河南省与央企合作优秀单位”。

    为提升投资、运营能力,实现健康、持续发展,近日,工程局集团制定了《经营活动分析指导意见(试行)》,将经济活动分析划分为项目经理部、直属子公司、集团公司三个层次,并对每个层次进行经营活动分析的目的、内容和具体时间进行了规定,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集团所属子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含材料设备租赁部);二是采用集团公司、子公司、项目经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经营活动分析会形式,加大执行力度;三是明确了各层次经营活动分析的目的和内容;四是关注制度的监督机制和时效性;五是为各单位进行经营活动分析提供指导性意见。(工程局集团)